关于公布2012年第5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2〕第272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9-05

执行日期:2012-09-0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西藏、大连、贵州、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7个省区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9月5日

附件:
西藏、大连、贵州、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
7个省区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区
3年期债券
5年期债券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西藏
5
914日
(周五)
5
914日(周五)
大连
7
8
贵州
36
37
河北
46
46
内蒙古
42
43
辽宁
30
30
吉林
40
41
  计
206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