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37号

法规分类:其他政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7-27

执行日期:2012-07-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250号)规定,现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国税函[2011]250号文件所附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同时废止。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