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

发文字号:会协〔2012〕第181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7-20

执行日期:2012-07-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会协〔2012〕132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了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