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2012年第20号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第20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7-10

执行日期:2012-07-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1〕75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节能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八批)予以公告。

  下一批推广目录将对目录内产品核查时采用不磨合方式进行燃料消耗量试验的渐变系数进行调整。

  附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八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