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第3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2〕第211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7-09

执行日期:2012-07-0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安徽、宁波、云南、四川、湖北5个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7月9日

附件:

安徽、宁波、云南、四川、湖北5个省市政府债券
代理发行计划表

  地  区

  3年期债券

  5年期债券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安  徽

  56

  7月23日

  (周一)

  55

  7月30日

  (周一)

  宁  波

  8

  9

  云  南

  49

  49

  四  川

  67

  68

  湖  北

  51

  52

  合  计

  231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