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39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2〕第39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7-06

执行日期:2012-07-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38号中“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的规定,因中国人民银行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财政部决定取消原定于7月10日开始的2012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2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