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供销经联字〔2012〕第6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6-05

执行日期:2012-06-0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做好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明确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公布,请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附件: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