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建〔2012〕第172号

法规分类:经济建设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4-25

执行日期:2012-04-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你省(区、市)上报的2011年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申请收悉。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837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你省(区、市)农村老旧渡船拆解及更新情况,现下达你省(区、市)2011年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    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

  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发放工作。

  附件:2011年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下达表

  财政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