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专员办频道内容报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2012〕第17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4-10

执行日期:2012-04-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频道是财政部门户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和新闻资源整合的重要阵地。2011年,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加强子频道建设,信息报送质量进一步提高,频道内容不断丰富和充实,对加强财政新闻宣传、推动财政信息公开、促进财政监管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各地专员办做好网站内容报送工作的积极性,财政部组织评选出了2011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专员办频道内容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决定授予江苏专员办等15个单位为2011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专员办频道内容报送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其他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重视本频道内容报送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报送质量,更好推进专员办频道建设工作。

  附件:2011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专员办频道内容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财政部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财政部门户网站专员办频道内容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江苏专员办

  甘肃专员办

  北京专员办

  江西专员办

  安徽专员办

  广东专员办

  河北专员办

  湖南专员办

  吉林专员办

  浙江专员办

  上海专员办

  山西专员办

  新疆专员办

  陕西专员办

  宁夏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