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二期)招投标操作指令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2〕第17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3-14

执行日期:2012-03-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国库局:

  现决定实施2012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存款)操作。

  本期存款期限6个月,计划存款量500亿元,存款起息日为2012年3月22日,到期日为2012年9月20日。本期存款招投标定于3月22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通过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招投标系统,面向国债承销团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总行进行。

  请你司(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