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员办关于召开中央财政社保类补助资金监管联席座谈会议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驻苏监四函〔2012〕第1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3-06

执行日期:2012-03-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285号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323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05〕52号)等文件精神,共同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社保类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我办将组织召开2012年中央财政社保类补助资金监管工作联席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相互通报2011年中央财政社保类补助资金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2、座谈交流中央财政社保类补助资金监管工作做法和经验。

  3、相互通报2012年中央财政社保类补助资金监管工作总体安排。

  4、研究讨论中央财政社保类补助资金联合监管事项。

  二、参会人员

  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包括: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农村卫生管理处);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安置处)。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3月8日前反馈我办。

  三、会议地点

  江苏专员办(南京市百子亭8号)419会议室。

  四、会议时间

  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0,会期半天。

  联系人:江苏专员办四处蔡伟。

  联系电话:025—51816289。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