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教〔2010〕第333号

法规分类:教科文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09-14

执行日期:2010-09-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口计生委:
  为规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特制定《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