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企〔2008〕第154号

法规分类:企业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07-30

执行日期:2008-07-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中华会计网校

  为规范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支持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包装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