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05年第1号

发文字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5-01-06

执行日期:2005-01-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05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5年到期国债还本付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5年到期国债品种及条件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全部利息。

  1、200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2、200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3、2000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4、2002年3月10日至5月9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42.

  5、2002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07.

  6、200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12.

  7、2002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22.

  8、2003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发行的2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25.

  (二)按年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1998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6.80,于5月18日到期。

  2、2002年记账式(七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1.90,于6月20日到期。

  3、2000年记账式(五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3.00,于6月21日到期。

  4、2000年向失业和养老保险基金发行的定向(一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3.50,从8月8日开始陆续到期。

  5、2002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2.30,于9月18日到期。

  6、2000年记账式(八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3.40,于10月20日到期。

  7、2003年记账式(十期)国债,期限2年,年利率为2.77,于11月10日到期。

  8、199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5.01,于12月23日到期。

  (三)贴现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按面值偿还。

  1、2004年记账式(九期)国债,期限3个月,于2月4日到期。

  2、2004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期限1年,于3月15日到期。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2005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二)2000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2002年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2003年2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2年,均按上述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三)凭证式国债的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特种定向债券的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

  (四)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05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

  (五)附息国债2005年利息支付办法,由各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布并施行。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