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关于发布《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等3项测绘行业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测国字〔2009〕第5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9-03-29

执行日期:2009-03-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等3项推荐性测绘行业标准已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标准名称和编号如下:

  一、《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3—2009.

  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4—2009.

  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5—2009.

  国家测绘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