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我局决定制定《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该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及有关材料印送你单位,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6年8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瑾
通信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称
2. 《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略)
3. 《合成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六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
烟台市环保局
丽水市环保局
苏州市环保局
无锡市环保局
佛山市环保局
温州市环保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温州市合成革商会
中国合成皮革网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陕西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温州大学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禾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无名皮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正大利合成革有限公司
温州黄河皮革有限公司
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安利集团公司
江阴市润恒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协孚人造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