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质检办便函〔2006〕第66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7-31

执行日期:2006-07-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做好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经国家粮食局批准,我办定于9月上旬在南京举办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拟担任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任务的授课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教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讲解部分章节重点内容;介绍理论知识鉴定点和操作技能鉴定点。

  (二)试题类型介绍及典型例题分析,考试分数比重分配及部分考试重点介绍。

  (三)操作技能示范教学

  以上培训内容由《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人员和题库开发人员主讲。

  三、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一)时间:9月7日报到,9月8日至11日培训。

  (二)地点:南京财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

  乘车路线:乘火车在南京站下车,换乘13路公共汽车到“福建路”下车;乘飞机到南京后,换乘民航班车到“星汉大厦”下车,再乘13路公共汽车到“福建路”下车。

  (三)费用:培训费用1500元(不含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它事项

  (一)请你们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等信息按附件要求填写后,于2006年8月26日前传真给南京财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便安排食宿。

  (二)为保证培训效果,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自带《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教程和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联系人:徐广超

  电 话:010—66095288

  传 真:010—66095278

  南京财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汪良友

  电 话:025—83494710, 83495916

  传 真:025—83495916

  电子信箱:shigong@njue.edu.cn

  附件: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师资培训班报名表(略)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