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06年度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论证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6〕第264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11-15

执行日期:2006-11-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6年度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和矿产预测项目经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终审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截止日期为11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10)66558532、66558167、62303046

  传真:(010)66558547

  E-mail:htmeng@mail.mlr.gov.cn

  yehy@mail.mlr.gov.cn

  附件:2006年度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立项论证通过项目公示表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