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享受暂定税率及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第42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7-27

执行日期:2006-07-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同时,自2006年8月1日起,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6年)》附表6《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第133项“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70195900调整为70195200,商品名称不变,暂定税率仍为6%。

  二、2006年8月1日前在税目70195900、70195200项下已进口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所征税款不退不补。

  三、将税则号列82119300的中文商品名称修改为“刃面不固定的刀”。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