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天津滨海分公司的申请》(渤财〔200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天津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