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农药延续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第47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7-27

执行日期:2006-07-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经审核,现将2006年第一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如下:

  一、同意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同意滨海县农药厂等4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制剂生产资格。

  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三、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逾期未通过延续核准的企业其获得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自动取消。

  四、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公示。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将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五、本次延续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原药企业10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500万元,鼠药制剂、分装、卫生用药企业200万元。制剂(加工、复配)企业新增原药需重新核准。

  六、本次延续核准未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延续核准的依据。

  附件:2006年农药延续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P>2006年农药延续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序号 
省份 
企业名称 
核准生产类型 
1 
安徽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原药 
2 
安徽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3 
河北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4 
河南 
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 
原药 
5 
湖北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6 
江苏 
滨海县农药厂 
制剂 
7 
江苏 
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 
原药 
8 
江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9 
江苏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10 
江苏 
江苏洽益农化有限公司 
制剂 
11 
江苏 
江苏灶星农化有限公司 
制剂 
12 
江苏 
江阴凯江农化有限公司 
原药 
13 
江苏 
射阳黄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原药 
14 
内蒙古 
内蒙古宏裕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15 
山东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16 
山东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17 
浙江 
宁波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原药 
18 
浙江 
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19 
浙江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20 
浙江 
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21 
浙江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 
22 
浙江 
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 
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