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44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4〕第44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7-09

执行日期:2014-07-0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2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22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54%,2014年7月10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7月14日进行分销, 7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5年7月10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