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现对7个新牌号规格的卷烟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附件:
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单位:元/条(200支)
卷烟生产企业名称
卷烟条包装
商品条码卷烟牌号规格
消费税最低
计税价格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070850
中南海(领越)
109.24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074711
红双喜(硬晶喜)
75.68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223508
黄山(红方印)
153.33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159753
泰山(心悦)
86.87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186933
黄鹤楼(软天香)
109.23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069403
白沙(硬金典)
86.87
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901028220507
娇子(红天之娇子)
124.79